投诉主题:关于成都红线婚恋交友中心“心相约婚介所”诈骗犯罪的报案材料
投诉日期:2012-08-05 投诉地区:四川省 投诉人:程女士
在今年7月上旬,婚介公司也不知道从哪里得知我的电话。多次接到该婚介所朱老师的诱导电话(有电话详单作证),并且在7月15日后接到该婚介所的多次诱导短信(有手机记录)。在该所朱老师的一再催促下,我出于礼貌,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于7月21日独自来到了“温哥华广场27楼心相约婚恋中心”,并得到了朱、田等人的接待。在不到三个小时的接待过程中,夸大其词和各种承诺,什么“不满意三天又介绍”;对方是军官,公务员等等;诱导我交纳了其红线婚恋中心的所谓优惠的铂金会员费八千元(8000元)。随后又叫了一个完全不符合要求的男士来忽悠我。在那时,我瞬间发现上当受骗。由于我独自一人,又是个女性,又是个外来户。考虑到势单力薄,我带着顾虑回到了家。到家后,多次打电话于其沟通。婚介所总以“忙”,“有事”搪塞了事。还承诺“每三天介绍或推荐一人”。。但自那天起到7月30日前(我24小时都开机,从没间断过),再也没接到来自该婚介所的热情主动的电话(以电话详单为证),直到7月30日下午16点以后,收到我的“维权书”快递后。才接到该所急促的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司法解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以上事实证明红线婚恋交友中心“心相约婚介所”工作人员虚构和夸大其词,隐瞒事实真相,
毫无诚信可言,以骗取高额会员费为目的,打着为孤独老人排忧解难的幌子,利用孤寡老人害怕老来孤独一人的心理状态。来骗取高额会员费。让中老年妇女的养老钱付之东流。不但没有享受到很好的服务。反而身体和精神承受着极大的伤害。
我们都是积极响应党的计划生育号召,领取了独生子女证。随着全球的老年化。社会和政府都应该给广大的孤寡老人一片关爱;关爱孤寡老人是中华民族上下几千年的美德。
我恳请公安部门和政府帮我讨回我的养老钱(¥8000元)!
此致
中国质量万里行
弱势受害人:程甘露
201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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