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EMS邮件丢失
投诉日期:2012-07-26 投诉地区:湖北省 投诉人:王先生
本人王思博(寄件人)于2012年7月18日到湖北省仙桃市沙嘴邮政支局办理EMS速递业务,邮寄物品是一部手机,邮件号码:ER834162826CS,收件地址是吉林省梨树县小宽镇小款中心校,收件人是我的父亲,叫王林泉。邮费30元,保价费500元。
当时我问业务员几天能到货,她回答说:“最近高考录取通知书优先邮寄,你的有近可能要晚两天,大约5天吧。”所以我在7月24日到EMS系统查单,发现7月19日就已经到达吉林省长春市,但是没有后续信息。我又打电话11183进行咨询,答复和系统答复一致,然后客服登记了我的联系方式说等待详细回复,但是到7月25日我仍旧没有等到回复,然后上午我又致电客服,下午得到回复说我的邮件丢单了,正在去查找,如果确认丢失则按保价费赔偿,并让我去寄件局确认相关发货证明,整件事情已经过去7天,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合理解释。
我要投诉,1.客服的态度和工作效率浪费了我大量的时间和耐心。
2.收取保价费是否合理,是不是不保价,把邮件丢失了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高额的邮寄费难道不应该得到良好的服务么?
3.为什么会丢失,一直没有合理解释,不是专机专车专人专送么?我丢的不只是手机,还有手机里的资料,这又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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