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凉鞋质量问题不予退还,也不许更换
投诉日期:2012-07-25 投诉地区:安徽省 投诉人:周先生
本人于2012年07月20日晚在安徽省六安市明珠广场步行街红蜻蜓明珠广场店购买凉鞋一双,凉鞋编号为42EL59861W,买回来刚刚穿到2012年07年23日,凉鞋后面的鞋pan就段了。
本人在2012年07月24日拿过去找专卖店处理,他们给出的方案是维修,给的理由是开线,但是这个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不接受,因为重新维修后会在原来扎针线的地方重新扎针线,本来凉鞋就是皮的,这样扎针我觉得会损伤凉鞋以后使用的寿命,于是我要求退货,购买时,他们清清楚楚跟我说有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星期内包退、三个月内包换;我看三包卡上也写着:在购买之日内,一周有质量问题包退的。
但是对方就是不愿给我退,只是说给我维修;我没办法,只能借助投诉来解决问题,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帮我维权,在此我先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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