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EMS丢件
投诉日期:2012-07-23 投诉地区:内蒙古 投诉人:刘先生
快递单号 tx000863722us
本人于2012年6月从美国朋友那里委托朋友帮我邮寄一把电吉他回国。根据EMS单号物品跟踪,此物品已经顺利通关,但是入关后上海邮局转发到呼和浩特的路上经北京此物品不翼而飞。不知道为什么,已经通过EMS办理查件,但是30天后,他们却以一个物品丢失予以回应。就这么随随便就丢了。不知道为什么。
再看看百度贴吧EMS吧里。EMS延误,还有调包,丢失。不予投递。
那我很想知道为什么身为一国企竟然做到这种地步,而对于这些问题。他们的态度也不能让人满意。曾经通过国家邮政网进行投诉,最终也只是打个电话说说这事然后了事。
现在就存在着对国企自我监管出现的很多霸王条款,像物品丢失至于赔偿邮费的2倍。那我想问问这里面如果在EMS个庞大个企业内存在一些,手不干净的人。那是不是就是变相的保护了他们。而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监管力度不到位,自我监管。很大程度上造成了EMS员工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
那谁来保护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
赞助商链接
消费者评论
已有10消费者评论,点击查看
315新闻
推荐排行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