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快件破损不按实际报价金额赔付
投诉日期:2012-07-04 投诉地区:四川省 投诉人:王先生
物流公司:顺丰速运
运单号码:028237868154
寄送物品 联想G450笔记本主板一张 报价1000元 由于顺丰快递责任导致物品送到后发现主板断成2办 于是就拒收了 后期顺丰也牌照核实无法维修 事后几天顺丰成都公司联系我只赔偿380元。远远达不到购买一张主板的价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要求赔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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