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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浩沙健身俱乐部存在霸王条款

本人于2011年11月,在浩沙健身(尚西泊图店)办理了一张不记名的次卡(80次),消费1960元,该卡为浩沙所称的“会员卡”,该会员卡的有效期从办卡之日起,截止到2013年11月2日。根据会员卡办理说明,在会员卡有效期内,我可以自愿购买私教课,且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即2012年11月2日内完成所有课程即可。 在办理完该会员卡之后,浩沙的会籍教练又向我推荐了私人教练课程,随后我又办理了共计24节的私教课。由于多买课便宜,据当时的教练说,为了输入系统打折,她分别将这24节课,为我开具了两张单据。前12节课的课程单价为200元每节,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0日;后12节课程单价为150元每节,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5日。 2012年6月初,我接到浩沙私教电话,告知我的私教课还剩下12节课程,将于2012年6月25日到期。若要继续上课,要支付剩余课程二分之一的费用,才可激活系统,继续约课。 2012年6月23日,我倒浩沙尚西泊图店与对方协商,被告知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剩余课程作废,另外一种则是我必须要支付剩余课程二分之一的费用,也就是6节课的课程,才能够继续上完我的私教课程。 根据我手中与浩沙签订的入会的格式合同中规定,原文如下:会员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可以自愿购买私人教练课程,所购买的私人教练课程均需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完成。 且在我与浩沙签订私人教练协议时,没有任何人告知我,有关私教课程到期,必须要交二分之一剩余课程,才能继续使用的事项。 本人本身学习的就是法律,现在也从事着法治报道的工作,每天都在为别人报道法治新闻,但如今遇到浩沙的霸王条款,不明白,如此明显的不合理,不公平,为何作为普通的消费者,除了诉讼之外,就没有其他可行之道。 在我从业经历中,也的确报道过相关健身行业霸王条款的许多案例,浩沙的确占据了大多数,为什么如此多的投诉,都不能让一个企业或者一个行业得以改变。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深刻的明白,如此小标的的诉讼,浪费的人力财力精力,绝不是一个人普通消费者能够承受的。但我必须要郑重的表示,除去法律工作者之外,我还是一名媒体工作者,我势必会与我有同样经历的消费者,将维权进行到底。
投诉目标:浩沙健身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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