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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从业人员变小偷

2012年5月22日在网上买了一个手机,收到货后出现了一些问题,我就寄过去要求换货。和卖家协商好了,2012年5月30日我去寄了申通快递,单号468444068000,申通业务员也没提示我要保价,我也非常相信他,因为他是我们公司送快递的常客,每天都来,而我是负责快递收发的, 6月 2号我接到收件人打来电话说当场验货里面没手机只有空盒,所以他没签收,我想了想,手机是有重量的,而且他们公司会有扫描重量记录,于是我给收快递的申通小海地公司打了个电话,他们居然告诉我从今年开始申通公司规定1kg一下是不显示重量的,如此敷衍不付责任的态度让我寒了心,我马上又打天津申通总部的客服查询,客服告诉我,显示从目的地天津发出时的扫描重量0.58kg到达深圳变成了0.2kg,为什么只剩空盒子而不是整个件全偷走,中间很明显是内部从业人员动了手脚,整个件丢失可以推脱说是失误,客观原因造成,动手脚那才是故意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对这项行为也做了规定,他们还推卸责任,所以我要投诉他们快递,太不负责任了,就是小偷,光明正大的偷,他们还说手机寄到广东深圳百分之八十会被偷的,这只能说明他们快递内部存在很大问题,因为我是我们单位专门负责收快递的,我深知送快递的辛苦和收件人找不到快递的焦急,对于我来说,既然收到别人的快递就应该负责到底,至今我工作从没丢过一个件,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他们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并且可以说触犯了刑法——偷窃罪,我已经向申通快递上海总部、国家邮政局、315和天津网进行了投诉,希望尽快给我满意答复赔偿我的损失。并希望申通快递对从业人员加强管理,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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