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圆通寄丢照相机只赔付60元
投诉日期:2012-05-19 投诉地区:甘肃省 投诉人:李先生
2012年3月17日下午两点于兰州市耿家庄圆通服务站寄出松下数码相机一台,3月20日寄到重庆收件的时候发现相机没有了,只剩下盒子,包装明显有拆过的痕迹,当时反馈后查出东西是在西安中转的时候被偷。之后圆通公司一直没有作出答复,多次追问,只是说在上海总部仲裁,直到5月18日,通知我说,东西的赔款下来了,三倍运费,也就是60元,另外兰州分公司自己掏210元,总共赔付270。寄出去的相机价值1500元,当时寄件的时候工作人员就问我了多少钱,当我说保价的问题的时候,他们有个工作人员说“不会丢的,放心,不用报价”,然后我就没去报价,果不其然,东西就寄丢了。
试问,如果所有的没有保价的东西都是这种处理方式,那圆通公司还有什么信誉可言,想拿就拿!现在,我恳请消费者协会平台帮助我,要圆通公司赔偿我该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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