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房屋租赁纠纷
投诉日期:2012-05-05 投诉地区:北京市 投诉人:李女士
2011年8月22日,我与另一女生与中大恒基左家庄北里店签下合同,租下位于左家庄北里8#甲4单元602中的主卧,押金为一个月房租1650元,并交了1650元中介费。另一间次卧于2011年5月被一女孩租下。房屋合同到今年4月中旬截止,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上清楚写明房间内现有家具物品及水电气,煤气费等。去年11月时,有人来我们住所收取房租,我们才得知之前租给我们房子的人是二房东,而不是房屋的所有者。之后经过与房东,中介及二房东三方的反复协商,我们的押金从二房东处转到大房东接手。4月20号左右搬家前做交接时,发现房屋的税费已拖欠一年半未交,共计约800元。而房东查到的到我们搬走时的水表数,少于租赁合同上记录的水表数,二房东也手机关机无法联系上。我们找中介协商此事,中介不予理睬但在租赁合同第六条中清楚写到“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现在房东希望我们能补全所有的水费,包括我们居住期间和我们租下此房屋前近一年的,我们想得到一个说法来合理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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