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EMS签收人不规范,无法确定对方是否收到
投诉日期:2012-05-03 投诉地区:湖北省 投诉人:杨女士
我于2012年4月24日从武汉航空路邮局邮寄了一份EMS快递至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收件人郑万河。因当时不清楚对方的手机号及办公电话,在联系电话一栏未填写。后来通过网上查询,得知信件的投递结果如下:
您的邮件于 2012-04-25 15:00:00 (北京邮政速递金宝街分公司王府井营投部) 投递并签收
投递结果: tongshi代收
2012-04-24 13:54:00 武汉市航空路邮政支局 收寄
2012-04-24 17:54:00 武汉市航空路邮政支局 离开收寄局
2012-04-24 23:34:45 武汉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北京市
2012-04-25 08:45:23 北京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武汉市
2012-04-25 09:44:34 北京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北京邮政速递金宝街分公司王府井营投部
2012-04-25 13:52:51 北京邮政速递金宝街分公司王府井营投部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北京市
2012-04-25 14:11:13 北京邮政速递金宝街分公司王府井营投部 安排投递
2012-04-25 15:00:00 北京邮政速递金宝街分公司王府井营投部 投递并签收
收件人一栏为拼音:tongshi,没有按照正规要求用可以辨认的中文字正规填写,现在信函寄出去这些天后,没有任何消息,出于信函礼节原因,我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收到没有,是因为公事繁忙没有及时回复信函,还是根本就没有收到,即使没收到信函,当时的收件人签名为tongshi 代收,这样一个签名让人从何处查起。作为一个EMS快递员,在送达快件时有义务让签收人或代签人填写真实的中文名字吧,这也是作为一个日后可查的依据吧。既然EMS或者挂号信都是邮政部门开展的可以查询信件投递情况的邮递种类,让人觉得安全放心便捷,因此也收取了比一般邮件贵一些的资费,可最终的投递工作做的不到位,没有尽到邮政部门规定的应尽的职责,没有将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即使是同事代收,也没有核对代收人的姓名,敷衍了事,即使信函资料丢失让人也无法查起。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让人很失望。在网上看了相关邮政服务的投诉,有的人说寄的快递,有的根本没收到,但查询结果是已送到,结果是投递员自己冒签。我怎么确定我的EMS快递已到达正确的收信人手中,或是收信人的同事代收呢?又是哪个部门的同事代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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