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本人寄件给顺丰速运弄丢
投诉日期:2012-04-12 投诉地区:广东省 投诉人:肖先生
本人在2012-02-13 发一件货物手机到我们客户:王翔 ,15867250288 , ,浙江省 宁波市 鄞州区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凤起路89号 ,315000 本人地址 收件人 电话 都没有错 还注明要本人签收 但顺丰没有要求本人的要求派送,然后就给第三方签收了, 然后我们客户就说没有签收到,因为我们是做淘宝网的,我们的客户就跟淘宝说明没有收到货物,然后淘宝公司的工作人员就要求我们提供第三方凭证,这个是淘宝网发给我的信息:为确保您的问题及时解决,烦请您在24小时内在退款页面上传凭证;入口提供发货凭证以及对方签收凭证(本人签收底单;买家承认收到货物的阿里旺旺聊天记录截图等,如非本人签收,烦请联系物流公司提供盖有公章的委托第三方签收证明),淘宝网将竭诚为您服务!倘若您在这个时间内未能提供有效凭证,很抱歉,此交易我们将操作全额退款买家。 ,截止日期:2012-03-15 10:00:00 然后我就要求淘宝网的要求去联系顺丰那边要求给个第三方的凭证 但顺丰给我了我们这个凭证 我这个钱就给淘宝退给了客户,然后我联系顺丰那边 说明这个问题 因为顺丰没有按照我的要求随便把货物 派送 导致我们的货物丢失,我要求顺丰公司做出理应的赔偿,但顺丰客服打电话给本人说这个件没有办法做出赔偿,为什么, 第一 我寄件的地址没有错 收件人没有错 电话没有错 还注明须本人签收,怎么还随便派送给别人,然后把我的件弄丢了 怎么不做出赔偿。请315给本人主持下公道!
下面我上传的是 顺丰公司发给我的给第三方签收的 复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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