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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顺丰快递丢失快件

本人2012年3月20日,经顺丰快递托运一个手机,型号I9108,价值4500元,托运到温州,单号是310048850886,大约3月25号左右还没有音信,经打电话查询,可能快件丢失,(期间5天没有任何人主动联系过我),然后顺丰相关人员让我提供相关手机收据证明给他们发传真发过去(传真号0311-85208298),然后顺丰客服人员平均每天2个电话给我电话,总是那几句话,我们在努力给你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和经理协商这个问题,然后就是反复的告诉我,你提供的单据不能证明证据,一会又换个人,又说,你的单据可以证明,一会又换了客服人员,又告诉我,你的单据不能证明,这几天一直都是这几句话,从来没有涉及相关赔偿方案的话,而且,每次几乎都是不一样的人,他们提到过我的单据没有报价的事,但是,他们发货的人没有提醒我发货需要报价啊,他们又提到过单据后面的条款没有仔细阅读过,但是试问,有任何一个人阅读过吗,现在都10天了,还没有任何结果,我连任何人或者部门能管这个问题或者解决这个问题的都不知道,所以特来投诉一下,想询问一下到底哪个部门可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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