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普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出租车司机要高价并殴打顾客!
2012-03-27 13:42 四川省 田先生
2012年3月23日下午2点左右,乘客田某于大堂坝乘坐普庆公司(牌照川Y69419)出租汽车到断渠。车上已乘有两人,中途于滨河路此二人下车。到达断渠桥头驾驶员问田某到什么地方下车,田某回答驾驶员到轧钢厂,驾驶员要加一元钱,田某承诺加一元。到达轧钢厂后,田某于车内付给驾驶员5元钱(实际上从大堂坝到断渠只要3元,加1元就是4元),驾驶员问田某要6元的车费。田某拒付6元,给钱5元后下车。驾驶员将5元钞票掷于地上,田某将钞票拾起,对驾驶员说:“等一下再拿钱给你。”,田某进入轧钢厂大门内。驾驶员尾随其后,挥拳殴打田某,将其打倒在地。田某从地上起身,驾驶员再次将田某打倒,并将轧钢厂内一支拖把打断。事后田某身上多处致伤,造成左脚大脚趾骨折,面部淤青浮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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