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员工于消费者权益日前一天,即3月14日发出的快件,内有非常重要的合同一式四份,目的地是河南省鲁山县尧山镇马公店村,直至今日(3月22日),快件不知所踪。仍未到达。快件编号:EK191599085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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