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要找个保姆照顾小孩,于2012年3月4日通过爱侬家政西直门分部找到一个保姆,当时说有健康证,于是签署了服务协议(编号0062770),并交纳了介绍费1680元,保险费100元,押金3000元(010均有证明)。但是保姆3月5日到我家的时候,发现没有健康证,医院的血检报告也是过期的。 在此对爱侬家政这种不负责任,而且乱收费的做法很气愤,希望315来临之际能帮我们维权!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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