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韵达快递和EMS
投诉日期:2012-03-15 投诉地区:北京市 投诉人:张女士
您好,本人于2011年12月15日交寄包裹给韵达快递公司,通过其转交EMS,发往维也纳。后自己在网上查到包裹滞留北京,未寄出,原因是韵达将地址写错。韵达于2012年1月将包裹退还本人,但拒不退还运费270元。本人投诉给国家邮政局,经调解,韵达承认事实,但是声明因未收到EMS退款,故无法退款给我。
本人认为事件的责任在韵达,并且EMS没有理由在包裹未寄出的情况下收取国际快递费,因此,本人同时投诉韵达快递和EMS,具体如下:
1. 韵达没有及时通知本人包裹滞留情况;
2. 收寄方为韵达公司,应该由韵达公司向EMS追讨运费,并退还我本人;
3. 韵达公司快递人员以及客服人员在事件发生后非常不负责任,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并且拒绝提供韵达内部快递单据,以及收据、发票等,暴露出其内部管理非常不规范;
4. 包裹未发出,EMS方面无理由收取国际快递费用,经过我多次电话沟通,EMS客服人员同意退还运费给韵达,但是没有向我确认,韵达方面也声明未收到EMS退款。
诉求:
1. 韵达公司退还我的270元快递费
2. 韵达公司就工作人员态度的怠慢以及包裹延迟向我道歉
赞助商链接
消费者评论
已有10消费者评论,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