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出国至2010年底回国,在续交歌华有线电视费用时被告知需补交自2009年以来的有线费用,我认为这是不合适的,因为该公司在这两年里并未提供这项服务给我,我没有必要交费,就象我的电话卡如果停用三个月再重新启用,我并不用交全这三个月的月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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