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2月中旬,通过圆通快递公司北师大站寄出一部手机,型号为索爱U1。原本是寄往湖北省,但被圆通错发至浙江金华,只好重新发货,但自杭州寄回北京的途中,快递人员发现手机丢失,至今仍未找到。由于手机没有注明保价,因此,公司方面,提出赔偿300元。但这与手机的实际价值相差太远。手机是于一年之前花了3000余元买的,在今天市场价格也仍然值1800多元。而且手机里有大量个人资料,资料丢失带来巨大的麻烦。圆通公司这种工作极度不负责任,赔偿极度不合理的行为对我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因此,我提请申诉。我迫切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和公正赔偿。另据,圆通公司透露,在同一批来自北师大的包裹中丢失了四部手机。这一问题不容忽视,如果圆通再这样下去,会有更多无辜的顾客的利益受到损害。 我之前向国家邮政局投诉,可是问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300元的赔偿我实在无法接受,因为我再次向315投诉。急切期待你们的帮助,谢谢!
投诉处理结果请点击: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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