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后古画意摄影的VIP卡一张,是2006年5月店庆做活动的时赠送的。持卡人可享受以下一些优惠:每年免费拍摄后古写真一套,赠送底片3张,精放3张,钱包照3张。去年8月,本人的钱包被盗,VIP卡也一并遗失。2012年3月10日晚,本人去后古订写真,提出将VIP卡里的优惠内容一并加上,遭到拒绝,理由是:需要卡号做账,因此补卡之前不能享受该优惠。在问及新卡何时能到时,回答是不知道。本人跟商家提出去年7月曾持卡在该店享受了VIP服务,可以从当时消费的底单(后古管它叫红单)上查询到VIP卡号,可是商家辩解说搬家底单没被保存。按照后古的拍摄流程,买家须在拍摄当天提交红单才能进行拍摄,因此拍摄结束后买家手头没有任何单据,VIP卡号只能由商家提供。本人感到商家是以丢卡为借口趁机剥夺买家应有的权力,这种行为给本人带来了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因此在315来临之际举起法律的武器投诉该商家,还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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