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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房地产虚构房屋面积坑害老百姓

投诉主题:阳光房地产虚构房屋面积坑害老百姓
投诉目标:沧州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 诉 人:张先生
投诉时间:2012-03-08 投诉地区:河北省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

沧州临港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捷办公楼东开发的秋云小区,采用自己开发、自己承建、自己监理、自己测绘的欺诈手法故意夸大楼房建筑面积达27%,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顾广大百姓感受,一意孤行,唯利是图,肆无忌惮收受众多业主多年积攒来的养老钱、血汗钱,罪行如下: 在五证不齐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 其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私自开发房产,严重违反以下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颁布2、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0年12月28日颁布)3、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颁布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 一、 在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两次推翻原图纸设计,私自随意建楼,严重违反国家法律,为以后房产办证和安全使用留下了严重隐患; 二、 在没有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私自售房,严重违反了2001-1-1国家颁布的《商品房预售管理法》,为逃避上级监管,违反房地产专款专用法则,开设“临港惠和拆迁有限公司”帐户代收售房款,大量吸收上亿社会资金挪作他用,已购成非法集资罪; 三、 楼房建成后,受巨额利益所驱使,授意自己所属测绘公司工作人员故意夸大建筑面积达27%,赚取老百姓黑心钱,严重违反《国家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0年12月28日颁布) 阳光公司面对大量的非法事实,采取了消极回避的做法,不顾广大业主痛苦感受,为爆发群体性事件引燃了导火索。 以张先生购买的B2栋中单越层1101为例,合同购买面积为214.13M2(其中楼房面积190.53M2,车库面积:23.6M2);现在通知交楼却变成了实际面积252.21M2(其中楼房面积225.52M2;车库面积:26.68M2);面积比合同及原图纸设计大出了18.36%;以张先生购买的第二处为例,合同面积:138.84M2(其中楼房面积124.82M2,车库面积14.02M2);现在通知交楼却变成了实际面积175.27M2(其中楼房面积158.67M2,车库面积16.6M2);房屋面积比合同及原图纸设计大出了27.12%。 中捷属农场性质国家大型企业,农民朋友辛苦半辈祖孙三代凑齐血汗钱作首付贷款买楼,却被无良开发商肆意罢占,严重违背了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使广大人民群众至身于水深火热之中,而开发商为了多得利益,不择手段,弄虚作假,赚取黑心钱,给本来和谐美满的生活带来了阴影,为集体性大规模上访埋下了祸根。现广大业主对当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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