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圆通速递毁损物品赔偿 | |
投诉目标:圆通速递 | 投 诉 人:李先生 |
投诉时间:2012-03-07 | 投诉地区:四川省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 |
我是做淘宝生意的,2011年12月份委托四川成都圆通快递运送两件羽绒服到安徽淮北相山区,(运单号:7007502735)圆通说在徐州境内出现事故物品损毁。我马上在别家花高价买了羽绒服重新发给买家,实际损失821元。几次给圆通打电话都没有消息,2012年3月份打电话到圆通总部说只能赔偿300元,还说已经是在照顾我们。根据2008年《国内快递服务合同》消费者向快递公司交付委托货运的物品和运费后,快递公司如造成快件丢失、毁损,应当按消费者实际损失赔偿。我个人损失几百元没有多少,听圆通说整车货物都烧了,发往全国各地的都有,估算下来就不是小数目了。并不止是圆通,整个物流行业的货运条款并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希望能规范此行业,希望中国的消费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感谢贵网。
【声明】:本栏目下的消费者投诉文章,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