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辽宁大连公司中山区二七分部辽宁大连公司中山区二七分部快递人员恶意损坏邮件,报复买家
投诉日期:2012-02-23 投诉地区:辽宁省 投诉人:胡先生
工作人员你们好,我是居住在沈阳的淘宝蜂产品卖家,2011年12月25日,大连买家马小妮购买了我的一瓶价值560元的蜂蜜,我赠送了买家50克花粉。过几天沈阳的韵达快递和我联络说该买家决绝签收,可能是因为送货送迟了的原因。于是我与买家联络得知,快递人员给其送货时,买家不在家要求第2天送去,快递人员态度极其恶劣,说第2天没空。于是买家一气之下决绝了收件。经过我和买家的电话协调以后,买家同意快递人员第2天给送来给与签收。结果第2天又没有准时去送货,由家里老人签收的,最重要的是快递人员不允许老人检查产品而把产品抱在怀中,让老人签收(快递人员不愿意让买家检查产品是极其普遍的现象。网购的朋友都有这方面的经历),老人不懂快递规则的情况下签收了。快递人员走后,打开包装一看,蜂蜜瓶盖摔的很严重几乎粉碎,瓶子也裂开了,塑料瓶能摔成这样,足见是有意而为,(我们卖蜂产品的就怕快递的野蛮装卸,所以采用塑料瓶,而且包装上里三层外三层。不是有意的 绝不可能摔成这个程度。)更奇怪的是,1000克的蜂蜜在瓶子里所剩无几,而包装箱里里也没有太多残液,所以我怀疑是快递人员私自拆箱取走蜂蜜,并且赠送给客人装花粉的自封袋是被人用剪子齐气愤刷刷的剪开的,以上所有描述都有买家提供的照片为证,我和买家均可提供。买家非常气愤的通知我,怀疑是快递人员恶意报复。本着一切为顾客着想的服务原则的情况下,我单方面又给买家无偿寄去一瓶同样 的产品。事后我个人向韵达快递上海总部投诉,和通过韵达辽宁沈阳公司沈河区六分部向韵达投诉,经过两个多月其结果都是以买家签收为理由决绝受理。我个人认为以买家已签收为借口而开脱快递人员恶意报复,甚至私自打开包裹破坏和窃取物品,是不足以作为唯一理由的。我要求大连快递方面赔偿我个人产品损失,电话费,快递费,精神损失费合计980元,同时要求上海总部给我以公开道歉。在此感谢同志们的辛苦工作,如有需要我可提供买家的电话。谢谢!!
赞助商链接
消费者评论
已有10消费者评论,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