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7日中午原告,一位65岁老人,到被告,华联商超位于西直门嘉茂广场的华联超市购物时,被生鲜柜台营业员投掷的骨架打伤,造成右手腕部桡骨远端和豆状骨骨折。因为当时营业员态度不好,造成原告情绪激动,又引发高血压和心脏病。之后,到附近的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急诊检查治疗,医生为原告右手进行了石膏固定,并进行了紧急降压治疗。
由于当时正值北京盛夏,气候炎热,右手石膏固定后通气不畅,原告感觉右手痒痛难忍,后重新到人民医院包扎,但仍不能缓解。于是又去积水潭医院重新包扎,之后症状缓解,但痒痛症状并没有痊愈。石膏拆除后去皮肤科会诊,诊断为石膏固定引起的接触性皮炎。
受伤后原告发现右手有不自主振颤症状,经神经内科会诊,诊断是外伤所致的周围神经损害,给原告开了神经营养药治疗,并要求原告进行康复治疗。
右手受伤后的疼痛使原告无法入睡,而之后接触性皮炎导致的奇痒和周围神经病变带来的震颤,又加重了原告的困扰,最终导致原告中耳炎急性复发,听力下降,耳部流脓。流出的脓液损害了原告佩戴的西门子助听器。为此,原告不得不花二千多元重新购买了新的助听器。
原告受伤至今已长达一年半时间,华联不闻不问,拒不赔偿。不得已,老人将华联告上北京西城法院,在长达半年庭审后法院判华联赔偿原告仅区区不到2万元赔偿款。但即便如此,华联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不得已又将华联告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但时值今日,一年过去了,华联仍逍遥法外,安然无恙地做着自己的生意。
作为一个每天开门营业,且有足够盈利的上市公司,不知中国的公检法为什么对这个华联公司素手无策!我们不仅对华联这样国有的上市公司彻底失望,对中国的公检法也不得不刮目相看!中国,诺大一个国家,难道没有法律和正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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