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4号到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邮政邮寄水果(石榴)四件,到广西南宁市。2011-10-21号左右收到其中三件,当时收到的三件水果损坏程度为20%,送货员当时说:损坏自负。所以前三件已经签收。
2011-10-27号左右接听到南宁市邮政处理中心的电话(07712897575),告知第四件水果已经严重损坏,损坏程度90%以上,无法送达。电话中征求我方是否还需要签收此件水果,如果不签收则需要联系寄件方咨询如何处理。
2011-10-27号左右拨打四川省凉山州邮政客服电话(08343220808)咨询处理方法,当时接听电话工作人员也表示水果损坏自负,由于在寄件方寄物品时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告知具体情况,四川省凉山州邮政客服中心核实情况,确认的确是他们工作人员的失误,答应给以赔偿金额人民币166元,承诺一个星期后支付。但是至今都没有回音。期间曾多次拨打邮政客服以及邮政投诉客服电话反映,最后一次反馈是2011-11-15 拨打02811183、02811185,当时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记录,会尽快答复,至今未果。
【中国质量万里行声明】:本栏目下的消费者投诉文章,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