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中国移动天津市分公司的一名用户。我有一件烦心事请体察并恳请关照解决。
2011年10月初,我到天津移动公司一营业厅准备新入网一张手机卡。当我准备办理时,营业员向我推荐说正好有一预存话费赠手机的活动。因为我本人有一部闲置手机,只是想办一张手机卡,不想参加赠手机活动。但营业员再三劝说,我想营业员也是好意,确实为用户着想,就也没再坚持,就交了1999元办理了这项业务。手机号为:13820196597。话费按月分配。没想到,刚用没几天,赠送的手机不慎丢失了。我想丢就丢了吧,反正我当初也没想要赠送的手机,就及时到营业厅补办了原号手机卡,并装在了我原有的手机上使用。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被营业员告知原手机卡上的预交话费不能返还,原因是机卡是绑定的。我认为,这非常不合理,任何通信公司在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时,都不应让用户承担任何风险,或者把风险减到最低,更何况这种风险是天津移动制造的,让人有一种上当的感觉。后与天津移动10086交涉,仍被告知不可行。我们全家都是中国移动的忠实用户与支持者,中国移动的服务在我们全家和亲戚朋友中的口碑都不错,就是对这件事有些意想不到,要是当初我不预交2000元话费而是按月交使用费就不会有这些烦恼,预交了2000元反倒使自己陷入困境。反而移动公司一味强调机卡是绑定的,不再承担任何通信服务,我认为天津移动在这件事情的态度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请协助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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