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本人于2011年10月1 日在新疆五家渠亿佳电器广场购买了一台长虹PT42638等离子彩电。10月12日,突然发现电视机屏幕正下方有一处爆纹,用手触摸屏幕时外层玻璃完好无损,一点外伤痕迹都没有。当时发现就给售后人员及时沟通,可是售后人员在见到电视第一眼后,就说了句“外力所伤,不予以换货”。后来,我认为理由不充分,找到商家理论,商家又说这样的情况也许是家里的小孩子用手点击屏幕导致的,不予以换货。我就一直奇怪:家里就我一个人在家,没有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手指点击屏幕所伤及内部呢?并且电视表层的玻璃不就是为了保护电视内部的么,为什么外部一点受伤痕迹都没有就直接坏到了里面,居然说是手指点击所伤,手指点击能有这么大的力道么,那电视也太脆弱了吧,并且我是个成年人,怎么可能没有事情在电视屏幕上随意点击呢。现在家里的电视一直都不敢开,我在网上查到了相关的长虹等离子电视爆裂的新闻,我害怕发生更加惨烈的事故,所以一直都不敢看电视,每天就这么等着商家给我合理的解释,可是一直都没有音讯。商家也没有任何的技术质量鉴定报告,就人为判定我是人为外力,不予更换,我现在就是要求商家更换一台电视,并且承担后续所产生的费用。请消费者协会替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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