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8月19日晚在天津市塘沽区洋货市场旁的华润万家超市(小票打印地址为:天津市塘沽区河北路29号)分两张小票购买曼秀雷敦护肤品一瓶及天堂伞一把。由于对购买的货品不满意,我于8月22日晚7点半左右到超市客服要求退货。工作人员声称,超市规定只有在商品有质量问题、并且在7日内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货。但是小票打印为“钱物请当面点清并保留此单作为退换货之依据”,并没有说明只有在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以退换货。作为消费者,我不可能知道超市的退换货规定,而且,购买商品时,没有工作人员提示必须在商品有质量问题时才可退货。超市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因此我认为在商品就没有明显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是可以退货的。同时,塘沽区的另外一家大型超市——乐购超市,在商品没有明显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可以退货,因此“有质量问题才可以退货”也不能成为超市行业规则,至少在塘沽地区如此。 在沟通过程中,当我坚持退货时,工作人员以“你去去12315投诉吧”敷衍,态度不好。 经过交涉,最终结果是,我退掉了购买的天堂伞,但是曼秀雷敦护肤品没有退掉。 我希望华润万家超市能够将我购买的护肤品退货,并赔偿我第二次退货产生的交通费用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