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9日在东泰购物广场一楼金至尊专柜购买千足金手镯一个,定价为277元/克,但是此手镯并不是完全由千足金制作而成,在我指出该问题后导购员承认里面含有重约3克的G900金配件,但是该手镯的售价却是按照总重量乘以277元计算,也就是说我有约800元按照千足金的售价购买了G900金。发现该问题后,与金至尊协商,他们按照所谓的公司规定对该手镯非千足金配件部分按照1元/克的价格给予了差价补偿,总共退还给我3元人民币!维权网对此事件有题目为“金至尊千足金不纯遭消费者投诉”详细报道,网址如下:http://news.ca315.com.cn/ts/2009/0907/202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