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黄丞煦、万籽潼和李琦(成人)与帝都游泳健身会馆签订儿童游泳培训一对三合同,承诺每周五晚7点上课,每月至少保证四次课,包会独立蛙泳25米。培训期间徐升明教练以学员过多为由致8-10月暂停游泳教学。后经沟通自2018年10月12日起,由李明启店长继续执行合同,经四次课后李明启店长以课程结束为由终止游泳教学。但截止课程结束时,三学员均未达到合同承诺的独立游25米的要求(黄丞煦刚能摘板游5米,另两名学员带板划手仅能游三个动作)(其中成人学员因教学周期过长,合同签订六月后发现怀孕无法继续学习)。经与店方数次沟通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据了解该游泳会馆将在2019年1月1日停业并整楼升级改造,是否继续营业情况未知。综上,因店方拒不履行合同承诺内容,申请部分退费。并赔偿因延误课程、争议沟通所带来的时间经济损失,其中黄丞煦400元、万籽潼1050元、李琦1050元,共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