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网嘉和智能止鼾器上购了一台嘉和智能止鼾器,开票日期:2013-11-14,客户姓名:陶启冬,票据编号:100127011,订单编号:430271盖章:网络购物客户服务中心。
收货后次日发现没有效果,及时联系到销售方业务员杨,她的电话是1337351***,我说没效果,我要退货,她说,有个体差异,再试用几天,再看一下,实在没效果,就退货,她们就退全款,这样,我又试着用了4天,还是没效果,我又联系到小杨,她说,那就退货,她们退款,我按照她给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南二环交口,王先生收,王先生的电话是:1503110****),她要求我走顺风,还特别交待要将发票一并退回,还一并交运费,这样我按照她的要求退了货,短信提示(028524528978)于2013-12-02(顺风速运)。
退货前,我担心货退后,我什么证据都没有,所以在在打包之前,我将发票照了下来,留了一个底。果不其然,她们收到退货后,先是借口,说:发票没有找到,我反复联系她们,说在那个止鼾器下面,不要找借口,要讲诚信,开始那个业务员小杨还接我的电话,后来找其它人接,还屏蔽的我的QQ号,多次打电话,要求她们办理,一推再推,现在连电话也不接我的了,我忍无可忍,所以我要投诉,要求如实退款。请315查实,维护一个消费者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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