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订购的普陀区香溢花城美格菲健身会所的健身卡2年制的。花费3200元。
现由于我工作调度原因,将前去大连工作。
故这张2年制的健身卡有意转让给我婆婆使用,但健身中心一度强调总公司要收取600元的转让费。
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据我了解下来普陀区香溢花城美格菲健身会所是加盟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的,并且转让费有认识付了500.为何我却要支付600元,并且合同上并没有明确写出,转让费是明码标价的600元。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与健身中心自服务合同订立之日起,消费者与健身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正式确立。消费者享有在健身中心使用场馆、得到专业指导的权利,健身中心负有向消费者提供健身相关服务的义务。当消费者将健身卡转让给其他消费者时,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健身俱乐部和会员之间的协议是一种合约关系,健身卡是否可以转让,以及健身卡转让费的收取,还要看是否符合双方协议规定。如果健身中心不允许转让或收取巨额的转卡费,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已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因为,持卡人办理会员卡后,就有享受服务的权利,这其中就包括持卡人把卡转让的权利。健身中心作为义务人,只需按照权利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用户转让健身卡商家索要转让费 是一种不平等条款!
我希望通过相关执法部门出面协商,600元转让费,对我工薪阶层实属价额太高,不为难大家,我愿意出100元转让费,作为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为我更改客户信息资料的费用。
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5830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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