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份,我与单位其他同事一起到唯瑜伽北站店办理了18个月的瑜伽健身服务,但是当时说是有活动,18个月可以加赠3个月。但是现在我们的会籍顾问已经离职,没有人给我们服务了。我到客服中心请求解决此事,客服人员称,那是会籍顾问的问题,与他们没有关系。可是当时我们是在唯瑜伽进行健身的,又不是由会籍顾问为我们教课的,有问题当然与公司有关。而且拒不承认答应的加赠事宜,可是我们一起办理的会员都可以证明,当时不同的会籍顾问都说是18个月可以加赠3个月,而且部分会员已经享受了加赠的待遇。可见,这种欺诈的销售方式是唯瑜伽认可的统一口径。 在此,我希望唯瑜伽做到以下三点:1、履行承诺,在我们的会籍上加赠三个月; 2、客服人员向我赔礼道歉; 3、如不能加赠,则按月赔偿我三个月损失共计 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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