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在本镇同民药店购买的四盒《三精牌葡萄糖酸锌口服液》,在6月28日晚9点小孩服用时,发现味极苦,随即呕吐不止,此晚至少呕吐三次,后发现小孩服用的这支蓝瓶里全是垃圾,瓶里还有类似蚂蚁尸体。第二天,带此盒产品到药店,药店工作人员认可事实,并表示联系厂家。时过一个多月了,现依然无人过问此事,联系店家,店长一推再推,认为责任不在他,在于厂家,而厂家却无任何回音。 请315工作人员帮助: 1、退货退款 2、赔偿此次损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