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受害者的家属。我妈妈患有脸部精神性痉挛已有10多年,这10多年来给她带了很多的困扰。经过介绍从湖南岳阳大老远的赶到北京武警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手术之前有一份意外合同。内容大致是;若在手术之后出现耳朵失聪,双目失眠的现象,医院概不负责。最后我们冒着险签下了这份意外合同。手术后我妈妈出现了连续一周的呕吐、头痛现象,因为脑中淤血出水过多,导致了穿破了右耳的耳膜。现在右耳耳膜听力为0。这些我们都不责怪医院,因为之前是我们签了意外合同。只要能治好我妈妈这10多年的困扰,也就忍了。但是手术后都2年了 我妈妈的面部痉挛并没改善 还是跟手术前一样 这让我们很不平衡。既然做了手术 花去了那么多金钱和精力 大老远的是为了来治病的 不但让我妈妈失去了一个耳朵 病也没有得到改善。
我并不知道在这家医院做了手术的人的病情怎样,说不定也有很多跟我们一样的受害者。我要投诉这家医院,要他们给我们赔偿所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