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年堂消费欺诈
2012-01-27 18:04 江苏省 成先生
对“塑年堂”违法经营的举报信
我们从报纸上多次看到塑年堂(原名“九华山”)的广告后,于2009年6月左右参加了其阊胥路直营连锁店的生发和脱发诊疗活动。截止今日已经历时两年,但不管是生发还是黑发均未见任何效果。
我们认为,“塑年堂”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消费欺诈行为:
A/ “塑年堂”以“纯中药”、“纯天然”、“生发、育发”等内容夸大宣传,但事实上“塑年堂”经2011年央视3.15嚗光,其产品属于三无产品。正因为“塑年堂”在苏州电视台和苏州报刊上的大量虚假广告且相关部门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管理,而导致我们众多消费者上当受骗。---------此为消费欺诈之一。
B/ “塑年堂”在媒体上大肆宣扬“无效退款”来吸引消费者(见附件一的报纸广告),但当我们治疗两年后发现“塑年堂”对白发和脱发的治疗毫无效果时,“塑年堂”以各种原因为由不予退款。--------------此为消费欺诈之二。
C/ “塑年堂”在电视台发布的广告中宣称:“‘塑年堂’不仅投巨资牵手上海交大进行产品升级,而且每款产品都遵守严格的送检制度。”台州工商部门为此专门向上海交大发函调查。上海交通大学在复函中明确表示:苏州塑年堂生发黑发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交大没有任何合作关系,不存在与上海交大合作的事实。电视台发布“‘塑年堂’投巨资牵手上海交大进行产品升级”的广告,纯属虚假。------------此为消费欺诈之三。
D/ “塑年堂”在晚报发布的广告中宣称:“‘塑年堂’生发黑发服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治疗白发脱发’的发明专利。”该局查明,“塑年堂”提供的是一种治疗白发脱发的药物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系郑某某,却故意在提供的发明专利证书上隐去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其生发黑发服务并未取得发明专利。(对此,台州市工商局鉴于“塑年堂”在台州媒体大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了较大社会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已按广告费用的4.5倍对其处以24万元的罚款。同时,该局还对发布媒体电视台、报社进行了查处,罚没款近11万元。)------------此为消费欺诈之四。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公布),第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 超经营范围违法经营:
“塑年堂”与消费者的合同均以一家名为“苏州银进鼎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签定,但“苏州银进鼎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为10万元,且其经营范围仅为生发和脱发咨询,并无诊疗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 “塑年堂”涉嫌违法集资:
“塑年堂”于2010年底在苏州各门店的消费客户中大肆推广非法集资,用于其苏州凤凰街旗舰店和其他新店的扩张。每人的集资金额起点为人民币30万元,年息的起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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