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电子治疗仪虚假广告
投诉日期:2011-04-07 投诉地区:安徽省 投诉人:王先生
我听信合肥金色时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广告宣传,于2010年7月24日与该公司签订代理合同,首次进货10.8万元。经营半年多以来,发现该公司的电子治疗仪与其广告效果相去甚远,难以销售,目前订货款加上租房、工资及其他费用总计已达16万元。如此巨额亏损使我无法承担。特向中国315投诉,要求退货,同时要求该公司赔偿我的经营损失。具体投诉如下:
1.该公司广告宣传存在严重虚假内容。该公司宣称其电子治疗仪对“三高”有确切特别理疗效果,还有其他很多功能。但我的客户经过较长时间的实际体验,均不能达到其广告疗效,特别是对高血糖毫无效果。该公司技术负责人张教授也承认对高血糖无效。而我当时对治疗高血糖这一功能特别看重,也是我决定做其代理的主要因素。
2.该公司强买强卖。合同上写明根据我的需要确定发货品种,但事实上他们根本未经我同意即给我发货,我只想做电子治疗仪,他们另加了净水器、保健食品等品种,明显违约。
3.不肯开具发票,涉嫌偷税。
我是下岗工人,所有的钱都是用住房抵押的贷款,目前不仅还不起贷款,而且生活已十分艰难。恳请中国315帮助我解决困难。同时据了解已有不少人同样受骗,也希望通过我的教训来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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