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12月11日,市民李女士拨打热线反映:买回家里的酸奶喝到一半时,发现杯子底部有“黑块”,孩子喝了后出现腹泻,她找到厂家,要求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可厂家认为数额太高,双方未达成一致。
11月26日前后,李女士的婆婆在某超市买回一板8联装夏进欧牧尔原味风味酸牛奶,随后放进冰箱冷藏。酸奶生产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在贮藏温度为2-6摄氏度的环境下,保质期为21天。12月3日,孩子的酸奶喝到一半时,发现杯中有异物,李女士赶忙用吸管搅了搅,从杯底翻出了一块小拇指甲盖大小的“黑块”。同时,在第8杯酸奶中也发现了同样的异物。“我们买这款酸奶很多次了,头一回遇上这样的情况。”
在包装完好无损的酸奶里为何会出现“黑块”?孩子喝完后,会不会对身体有什么影响?为了讨说法,李女士联系到夏进牛奶兰州办事处负责人马先生,她要求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遭厂家拒绝。
12月11日,记者联系到夏进牛奶兰州办事处负责人马先生,他说,接到投诉,公司立即派人核实,希望李女士能将酸奶提供给厂家,用以送检进一步查明“黑块”是何物,但遭到李女士的拒绝。由于李女士不愿提供样本,厂家无法得知“黑块”究竟是何物,更无法判断是在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根据经验,可能是酸奶中的活菌发生霉变所致。”马先生说。那么,喝掉的那半杯酸奶对孩子身体是否造成影响?他提议带孩子上医院做检查,这样大家都放心,但此提议也遭到了李女士的拒绝。马先生表示,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执行“假一罚十”的赔偿标准,另外给李女士1000元赔偿,但双方始终未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