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的阳先生在2018年5月份看到了电信发布的有关“预付费用户开通国际漫游的公告纠正错误”的信息。为保障出国期间正常通信,阳先生陆续将银行、保险、医疗、证券、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联系电话都变更为电信手机号码。2020年2月因出国开通了国际漫游,同年3月申请关闭国际漫游。近期阳先生因个人需求再次向当地电信公司申请恢复国际漫游功能,当地电信公司要求阳先生变更话费套餐合同,办理更贵的后付费套餐,且未来即使关闭国际漫游也不能回到目前的套餐。阳先生称当时关闭国际漫游功能时,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并未向他表明“关闭后以后不可开通国际漫游,否则我也不会关闭了”,并表示“如果当时没有关闭的话,至今国际漫游依然可用”。
阳先生认为当地电信公司未告知自己关闭后无法开通,侵犯自己的消费者知情权,另外阳先生还认为“月租是资费标准,预付费是支付方式,以资费标准捆绑支付方式,侵犯自己对付费方式的自由选择权”。
阳先生诉求:在保持现有资费标准及服务的基础上,恢复之前开通的国际漫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