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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涉嫌欺诈消费者

2019-02-20 16:56:48    江苏省        点击:

本人在2017年11月份申请了宽带(用于网络摄像头监控),后因经营不善于2018年5月搬离位于凤台南路152号赛虹数字科技产业园内的租住办公楼,电信猫设备遗失在办公室内,后来就没有找到,因此在后来的销户过程中遇到问题就没有去处理,没想到的是,一直到现在,宽带和手机已停机数月,不能正常使用,电信却还在每月正常扣费,却没有任何电话短信告知,当时办理的时候并未签订年限,说好可以随时拆机的,为什么还要收我费用?这不是在欺诈消费者吗?要把用户列入黑名单不成?哪有这个道理,电信猫设备遗失我愿意承担费用,停机后产生的费用我不应该缴纳,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实际享受到服务,为什么要跟我要服务费?我不想因此影响到自己的信誉,所以今天去电信积极办理反映,结果他们要让我补齐所有费用,共计一千多,我怎么会认这个冤枉帐!所以特来恳请315为我主持公道,打击电信的霸王条款!还消费者一个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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