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8月(具体几号记不清了)在上海徐汇区淮海中路999号,购买了一台,Macbook pro,带bra,价格为13000+多元。 2.2018年12月17日,笔记本前一天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第二天打开屏幕,便出现了花屏的现象。本人只是正常的进行使用,没有任何的其他外力碰撞,屏幕出现了这样的故障,本来以为售后能够按照三包政策,给我更换一块屏幕,然而售后表示说这是被人为破坏的,导致屏幕损坏。本人对这项解释无法认可,因为本人都是正常使用笔记本,笔记本都是正常的打开,合上,没有存在什么人为破坏的现象。毕竟13000买来的电脑,爱惜的不得了。机身也没有明显碰撞摔裂的痕迹,凭什么就一方判定我人为就是人为? 3.本人希望苹果官方售后,能够按照三包政策,维修我的电脑。一个正常使用的电脑为什么出现了问题商家一直推诿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