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3月25日,本人于香港沙田苹果店购买了iPhone x 64g 手机一台,消费8588港币,对方出具小票。(凭消费凭证保修.) 2.2018年11月25日,使用8个月后 手机出现面容ID已停用,原深感摄像头出现问题 3.2018年12月1日,将手机送往广州苹果店检测后,售后答复手机出现浸液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无法保修。我不认可。 4.首先本人手机在正常使用中,未试过进水浸液情况,不属于人为损坏。第二IPHONE X官方宣传中一直号称其具有抗水功能,现手机进水属于手机密封性出现问题,或手机自身设计存在缺陷,这不应该有消费者承担其设计缺陷或产品密闭缺陷带来的后果。第三,苹果在宣传中存在夸大宣传,不实宣传的问题。 5.投诉诉求如下:1.本人手机纳入正常保修范围内,按流程进行正常保修 2.苹果公司在后续宣传中不能报道不实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