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0月20日,本人通过‘支付宝APP(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ofo小黄车(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支付共享单车服务,共计227元,押金199元,余额28元,有支付宝账单为证。 2、2018年10月24日,本人感觉ofo小黄车不好用,申请退还押金199元;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声称0-15天押金退还到账,截至今日2018年12月3日,已经41天。 3、2018年10月-12月,每天拨打客服电话但是均无人接听。 4、投诉诉求:依法退还押金199元;赔偿精神损失500元;依国家法律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避免危害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