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一月十一日,我在淘宝平台中的海之蓝数码港中购买神舟电脑一台,全额付款5311元。 2018年七月发现故障,商家让我同年八月送去售后,维修三十天 2018年九月电脑到手后立即发现同一故障,商家有又让我送回售后,维修二十天 2018年九月二十五号电脑到手依旧发现故障,商家以三次修理不成功才换机为理由让我又送回售后,维修三十天 2018年十月末到手,过了几天又是和第一次故障相同。 这次商家以自身无权利换机为理由推卸责任不愿退款换机补偿,责令本人继续寻找售后解决,不愿履行三包法,同时拒绝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