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号通过PonyCar 手机客户端租赁一台粤A6Y5C3(北汽EV160)的共享汽车,从番禺区富华西地面停车场,开往番禺区番禺大厦地面停车场。 2、由番禺区富华西地面停车场开出时,该停车场需要支付6元停车费,由《深圳市乐途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报销(以下简称乐途汇)。 3、报销方式以赠送余额方式充到我的账户,且无法提现。 4、对报销的方式表示不合理,并于当天晚上6点致电(400-626-2812)协商反馈:该笔停车费用属于个人微信支付方式消费,理应将金额退回我微信/支付宝,而不是以赠送余额方式退回给我,与乐途汇客服协商无果。 5、希望12315能协助处理,虽然金额不大,但这种报强制消费行为应属违规。处理结果希望能退回金额,并以金额3~5倍作为赔偿,同时要求对方调整业务规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