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通过淘宝平台的一加品牌店铺购买一台一加5的手机,要求原封8G+128G的,共计2299元,买前与商家联系沟通要原封货,因为朋友指定这款,否则要退货的。结果货到签收时外包装显示是128G的,那我认为没问题签收了,结果送人后朋友打开在系统里查询发现是6G+64G的,不是他要的那款。联系卖家后卖家答复发错了,问题是你里面的手机和外包装的信息是不符合的,那这款机器是翻新机还是二手机当新机在贩卖!后来我直接退货了,卖家也同意退货,货物已寄还给卖家并退款成功。接着我投诉到淘宝,相关聊天记录也发上去了,结果判定我投诉不成立,这不是明显包庇商家的这种行为吗?我要求商家为他这种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不要再去伤害其他的消费者,同时对淘宝的这种不作为的行为提出严厉的抗议。
回复内容:
消费者:要求店铺退一赔三,同时要求淘宝把评判规则详细列出,我要知道我是为什么被评判为投诉不成立,依据是什么?;
消费者:再次致电淘宝,回复淘宝只是提供这个平台,对商家的各种行为没办法管控,那你这平台还存在什么意义?公然售假还不管,你们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