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9月9日,本人在同浙电信营业厅办理了两年制每月79元的闪讯宽带服务,缴纳了100元现金作为抵押,购买的服务是2年的电信闪讯宽带,两年下来全款总共1896元。对方没有出具发票。
2. 2016年10月1日,营业厅通知我去拿当时办理的电信卡和接受闪讯密码的手机(coolpad y71-511)
3. 2018年9月初,我翻看当时办理闪讯的合同,发现竟然是一份1996元购买vivo y31a的手机贷款,如果不按时每月79原还款,还会影响我的个人信誉。同时我了解到闪讯的套擦一般在19-59每月,并没有79元的套餐。而且电信承诺会支付手机卡每月的费用,我暑假并没有使用这个手机号每月还是欠费(很多办理闪讯的同学都说有这个情况)
4. 2018年9月11日,我向微博”中国电信客服“反映了情况,客服让我耐心等待。
5. 9月13日,今天电信10000打我电话,我要求按照闪讯一般套餐乘以24个月赔偿我至少480的损失,客服和我说79是包括59的闪讯和20的手机费用,不能进行赔偿。说明电信方是完全知道这个79元套餐的。
6. 我觉得受到了欺诈,因为当时办理闪讯的时候营业厅人员丝毫没有提到贷款合同,只和我说是闪讯合同,让我按照模板抄写即可。可是合同实际完全是一份手机贷款合同,并没有提到闪讯相关。
7. 我的诉求:按新《消法》赔偿3倍”精神损害索赔“,我要求当时价款的三倍赔偿,一共5988,最低500元以及取消我的手机号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