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具体日子记不清,那时候电信的工作人员告知我这边的办公室光纤需要升级,不然没法使用。工作人员上门给我们换了光纤之后,发现办公室有两台电信固话,然后说因为我们使用电信固话,可以赠送两个机顶盒。我们一开始是表明不需要的,工作人员说是免费送两个的,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放着又不占地方,自己不用还可以给朋友用(完全没有提及要退还的相关事项,也没有表示只是能够免费使用一年)。现在我们查询得知两个固话每个月需要缴纳20块的电视费用,申请退订这个电视业务,电信方面说要退还设备。因为一年前工作人员告知我们这个设备完全是免费送的,不需要任何费用,没有提及要退还,更是没有任何协议合同让我们签署。现在却要我们赔偿每台设备300元(设备已经找不到,从送给我们到现在为止没有使用过),这种行为到底是谁的责任?如果当初说明这两台设备要退还或者一年后每个月需要缴纳电视费,我们根本不会要的,完全派不上用场,是工作人员说免费送,然后隔天直接拿了两个过来给我们。在附加条件这么多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协议合同说明这个机顶盒需要退还和业务收费,我觉得这完全就是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