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8月26日早上9:29分,本人通过滴滴出行平台呼叫优享快车(车牌号:沪GY4672)从上海滩.大宁城小区前往盒马鲜生大宁店。到达目的地下车后立刻发现本人手机掉落在快车上,在追赶未果后,于第一时间的9:45分开始,连续4次拨打滴滴平台服务热线4000000999接入后按1再按3进入“物品丢失”频道,但均无人接听。随后于10:00分通过滴滴app内入口与线上客服联系,在核实我的身份后,线上客服承诺马上联系司机并在1小时内与我联系。此时我呼叫掉落在快车上的手机仍显示无人接听状态,表明此时仍未被人拾到。10:30,我再次拨打掉落的手机,在响铃两声后被人为掐断,然后再拨显示已关机。我再次联系线上客服,线上客服仍让我等待消息。
2. 2018年8月26日11:28分,我主动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滴滴平台电话客服,并找到司机以及随后两单乘客,他们均表示未见到该手机。
3. 2018年8月26日下午16:00和2018年8月27日下午,滴滴客服通过电话联系我,表示他们联系到了司机及随后两单乘客,他们均表示未见到该手机。表示道歉。并承认他们第一次联系到司机是在2018年8月27日上午11点通过我主动联系实现的。
4. 我表示无法接受该道歉。
5. 原因如下:
(1) 在由于电话求助渠道的无法实现,本人被迫通过线上与滴滴平台沟通的时候,客服在明知自己无能力即时帮助我联系司机的情况下,仍然做出了让本人等待一小时的承诺,导致错失了找回遗失物品的最佳时间;
(2) 在客服承诺的一小时给回复的时间节点内,滴滴平台并未联系司机,甚至没有任何作为。
6. 我的投诉诉求是:
1. 赔偿本人华为mate10 pro (6G, 128G)蓝色手机一部;
2.向本人再次进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