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7日,我在广州市番禺区永旺店小米之家购买一台小米8SE的手机,价格1999元,(订单号:SA1180617826803599)。2018年7月16日,该手机出现黑屏后无法重新点亮屏幕的问题,具体是按键有声音、震动、但无论用指纹解锁还是按开机键都无效,一直黑屏。第二天,即7月17日,本人到位于番禺区的小米售后维修店维修,服务人员确认上述问题后,让我把手机留店观察。大约一天后通知我说手机已经没有上述问题,“自愈”了,于是我到店拿回手机。
之后四五天,手机仍然数次出现上述问题,但有时用实体开机键能点亮屏幕,于是继续使用。大约到21日,再次出现无论如何都无法点亮屏幕的情况,遂再次返修。维修人员确认后,称准备换主板。23日,接到维修电话,却称换了屏幕,结果我检验手机时,现场出现了上述问题。于是拒绝接收手机,最后维修人员称准备把手机寄到深圳小米维修中心检查。此外,我当场要求维修店出具我到店维修的维修记录,但店员称因未能检测出问题,故没有维修记录,后在我再三要求下方才出具了一份《检测报告单》。
2018年7月26日,我接到深圳小米维修中心电话,称经检测未发现问题,准备把手机寄回。之后我致电小米官方客服电话描述此过程,得到的回复也是“超过包退期无法退货,可继续送检维修但如果检测不出来问题,是无法换件或者换货的”。即进入到“手机黑屏”---“送检”---“维修方认为没有问题”---“退回手机并拒绝换货”---“再次出现问题”的死循环。
我认为,手机作为现代人随身使用的电子产品,出现这类问题,即失去了该产品的使用价值。事实上,自从该手机出现问题以来,在我手中使用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多数时间都是在送检和观察的过程中。如果厂家能够保证修好并不再出现此类问题,我也可接受维修。如果不能确认问题何在,也应给予换货,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