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5月6号,本人通过上海移动平台购买了150元无限量套餐,并开通10元多端共享,共计160元。并每月附赠相应“流量”若干。
2.2018年7月22日,当月使用了21天20小时,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比原先4G该有的 速度非常慢,至KFC自助点餐页面卡顿严重。
3.2018年7月22日,我联系了经销商10086客服,客服回答是我的流量用完了,不限量,但限速,所以4G速度很慢。但是我上网查询,自己仍有“附赠流量”12GB,客服答复,是因为我开通了10元共享包,造成的主号流量完,要再开通提速包才能用他的“附赠流量”12GB。客服承诺可在本月送我这个提速包,我拒绝,后面客服一直向上反应问题,每天一个客服回复我一次,告之同一个事情同一个处理结果。我不能认可。
4原因如下:
1:附赠流量是在网页宣传时赠送,作为响应国家提速降费宣传与活动,已被消费者纳入套餐选择时候的综合考虑之内;
2,多端共享10元包,也是网页在宣传“不限量“的时候做的附加活动,现在我手机里在22天的时候就只能看着”剩于流量12.85GB“而被降速,用移动公司所称的“1M”速率上网,已经脱离了国家响应提速降费的环节;
3,移动公司由22号至27号,因为我拒绝“只赠送本月1GB提速包”由“不同上级”每天一次联系我告之同一个事情,同一个处理结果,进度非常缓慢而且无效。
5.我的投诉诉求是:
1,请大公司实事求是,赠送的起不要玩花招;
2,多端共享流量,不应该限制我的可用流量;
3,在这个争分争秒的世纪,更请大公司不要用懒散的处理方式;
4,现在被大公司“套路”了,很无奈;
5,宏观来看,从12年前的20元不限量套餐,再看国家响应的提速降费政策,目前只能看到大公司运用了各种精明的手段,“提速提费”来呼应国家的“提速降费”。